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3.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方式:打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系统首页,点击“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进入用户服务中心登录“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首页-操作使用指南下载。 4.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鄂州市民之家三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6.不方便线下办理CA的供应商也可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进行线.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合作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 8.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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